稅務問答/持商品禮券購物 店家不再開發票

稅務問答/持商品禮券購物 店家不再開發票
分類: 發佈日期: 2016-03-30 點擊次數: 1159

下營區姜先生問:使用商品禮券購物,為何店家不開發票?

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:一般禮券有兩種,一種為商品禮券,已於出售禮券時開立統一發票,消費者拿商品禮券購物,等同兌換等值的商品,因此民眾不會再拿到統一發票;另一種為現金禮券,券上僅載明金額,消費者按所載金額憑以購買商品,營業人應在收取現金禮券時,開立統一發票交付消費者。民眾如無法區分,可以詳細閱讀禮券上印製的注意事項,如已清楚註明發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者,則以禮券兌換商品時,店家不會再開發票。

轉載自聯合新聞網